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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开]

盘综执建办〔2025〕1号 签发人:李峰
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
我市公共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第35号)的答复
候德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已收悉,市城管执法局高度重视,结合我局工作职责,开展了公共停车位管理整治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前期施划工作进行验收
市城管执法局按照应划尽划原则,2024年年底前在兴隆台区施划机动车泊位8619个,双台子区施划机动车泊位2381个,提前完成民生实事要求增划1.1万个停车泊位的工作任务,并已完成成果验收工作,经核查,实际新增公共停车泊位符合相关施划标准。下一步,市城管执法局将对商圈、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区域进行停车泊位需求调研,根据实地情况,持续增设施划停车泊位。
二、规划闲置空地建设临时停车场
市城管执法局统筹安排,联合街道、社区、城建中心等部门在兴隆台区、辽河油田区域施划465个停车泊位,对双台子区批发一条街施划130个机动车停车位;将双台子区水榭春城小区北侧、天河市场东侧未开发闲置地块的空地围挡进行拆除,拆除围挡46块、787平方米,清除空地内残留垃圾16立方米,目前已设置停车场,施划完成160余个停车泊位。
三、开展违规占用公共车位清理整治工作
市城管执法局以“源头治理、标本兼治”为抓手,构建“排查-整治-监管-巩固”全链条治理体系。制定并下发《市城管执法局私占车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整治内容,录制《禁止私占停车泊位宣传音频》,通过执法车辆在全市范围内每日进行宣传播放,并在报纸、电视、公众号上对整治占用机动车停车泊位工作进行了宣传报道。此外,辖区各大队通过实地走访的方式,对临街商户和市民普及交通安全法规,引导其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停车秩序。加大对商家门前私占停车泊位行为的清理力度。执法人员依法对商家门前私设地锁、锥桶、石墩、铁链、烧烤炉具、杂物等占用公共停车位的障碍物进行拆除和清理,对拒不配合的当事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并拆除障碍物。2025年年初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2万余人次,巡查路段2000余条,发现商铺占用车位问题1792处,没收路锥、杂物878个。
四、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持续深化公共车位管理精细化水平,积极开展违规占用公共停车位整治工作,并优化市民举报流程,提升线索受理与反馈效率,对高频举报区域开展专项攻坚;强化普法宣传,普及停车法律法规,通过公众号、社区公告等渠道公示免罚标准,引导市民规范使用公共资源,从源头上减少违规占用行为,切实保障公共停车资源公平、高效利用。
您的宝贵建议为我们优化公共车位管理提供了重要参考,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与关心支持。
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