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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开]

盘综执建办〔2025〕2号 签发人:李峰
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加强“路边摊”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第40号)的答复
金晓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路边摊”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已收悉,市城管执法局高度重视,结合我局工作职责,开展了流动商贩规范与治理相关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一、整治目标
市城管执法局以“规范经营、消除隐患、便民利民”为核心,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科学、合理、长效的管理机制,严管与劝导并重,执法与服务同步,突出重点、解决热点、突破难点。形成“定点经营、时段可控、卫生达标、监管到位”的流动商贩管理新格局,切实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
二、主要开展工作
(一)规范流动商贩管理
结合我市城市规划和民生需求,市城管执法局经过实地调研,在不占用盲道和消防通道、不影响城市交通和环境卫生等前提下,已在全市41处流动商贩经营区域划定临时便民服务点,其中双台子区20处、兴隆台区8处、辽滨经开区11处、大洼区2处,施划商家外摆经营“黄标线”1处,设置便民服务点指示牌7处。明确经营时段和经营范围,引导商贩规范经营,要求各商家保证经营区域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洁,收工后物品摆放整齐,垃圾杂物带离经营摊位,不可随意堆放丢弃,以此来减少占道经营对交通和市容的不良影响。同时,执法人员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对已设置的临时便民服务点,核查是否按设置要求依规经营,并对线外经营及市民群众反应强烈的存在噪声扰民、影响交通出行的临时性便民服务点,及时予以撤销。让城市管理更有序、民生需求更满足,真正实现规范经营与便民利民的有机统一。
(二)强化流动商贩治理
我局采取“疏堵结合、精准施策”的执法方式,对流动商贩占道经营开展高频次巡查,同时,针对校园、医院、商圈、露天市场等重点区域周边,以“定时定点巡查+错时执法”的模式开展集中整治。重点整治指定区域外占道经营、超时经营等行为,形成“规范经营有空间、违规行为必查处”的治理格局。截至目前,共对双台子区渤海路、繁荣路、兴隆台区盘宇街、大众街等街路开展集中整治,清理流动商贩占道经营5853处,对双台子区8处、兴隆台区30处、大洼区29处共67处违规经营流动商贩依法进行处罚,罚金9950元,有效缓解了流动商贩随意占道经营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市城管执法局将持续聚焦流动商贩的规范与治理,以问题为导向,深化“动态巡查+长效管控”机制,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强化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同步推进宣传引导,确保流动商贩规范与治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以您的建议为契机,持续完善流动商贩管理机制,提升城市治理精细化水平。如有其他意见或建议,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