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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开]

盘综执建办〔2025〕5号 签发人:李峰
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商铺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建议(第97号)的答复
于华代表、栾百会代表:
您(你们)提出的关于商铺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建议已收悉,市城管执法局高度重视,结合我局工作职责,开展了公共停车位管理整治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商铺占用公共停车位整治工作的执法力度
市城管执法局以“源头治理、标本兼治”为抓手,构建“排查-整治-监管-巩固”全链条治理体系。制定并下发《市城管执法局私占车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整治内容,录制《禁止私占停车泊位宣传音频》,通过执法车辆在全市范围内每日进行宣传播放,并在报纸、电视、公众号上对整治占用机动车停车泊位工作进行了宣传报道。此外,辖区各大队通过实地走访的方式,对临街商户和市民普及交通安全法规,引导其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停车秩序。加大对商家门前私占停车泊位行为的清理力度。执法人员依法对商家门前私设地锁、锥桶、石墩、铁链、烧烤炉具、杂物等占用公共停车位的障碍物进行拆除和清理,对拒不配合的当事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并拆除障碍物。2025年年初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2万余人次,巡查路段2000余条,发现商铺占用车位问题1792处,没收路锥、杂物878个。
二、推行“阶梯式”执法处置流程
一是首次违规预警,发现商铺用锥形桶、自行车、杂物等占用车位,当场口头警告,要求立即自行清除,同步记录违规主体信息。二是二次违规进行处罚,对重复违规的,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限定2小时内拆除占用设施,拒不整改的,依据《盘锦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三、开展社区监督共治
依托网格管理工作模式,加强社区网格联动监管,将商铺占用车位纳入社区网格员工作范畴,社区网格员每日巡查辖区时,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路障、电动车、货物等占用行为,发现问题立即向商户说明相关法规并劝阻整改,同步拍摄包含占用设施、商铺招牌等要素的现场照片,对拒不配合或反复占用的情况,上传至网格工作群,联动城管执法队员在规定时限内到场处置,形成“社区劝阻—网格上报—城管执法—回头复查”的闭环管理机制,从巡查监管、联动处置、普法宣传等多维度强化社区网格对商铺占用车位行为的常态化治理。
四、建立“重点监管+定期复查”防反弹机制
对累计违规2次及以上的商铺,统一纳入“重点监管”,并将常规每周2次的巡查频次提升至每周4次,由城管网格员开展高频次动态监管。同时,建立“每周回头看”专项复查机制,对前一周完成整治的商铺逐户上门核查,通过现场拍照、询问商户等方式,细致检查是否存在复设地锁、摆放石球等反弹行为。一旦发现违规占用现象,当场依法强制清除占用设施。通过“高频巡查+定期回访+快速处置”的闭环管理模式,有效遏制了违规行为回潮,形成“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治理效应,推动重点监管商铺自觉规范停车秩序。
五、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持续深化公共车位管理精细化水平,积极开展违规占用公共停车位整治工作,并优化市民举报流程,提升线索受理与反馈效率,对高频举报区域开展专项攻坚;强化普法宣传,普及停车法律法规,通过公众号、社区公告等渠道公示免罚标准,引导市民规范使用公共资源,从源头上减少违规占用行为,切实保障公共停车资源公平、高效利用。
您的宝贵建议为我们优化公共车位管理提供了重要参考,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与关心支持。
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