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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开]

盘综执建办〔2025〕10号 签发人:李峰
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排除盲道安全隐患的建议(第136号)的答复
高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排除盲道安全隐患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市城管执法局高度重视,结合我局工作职责现将具体工作开展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盲道作为城市无障碍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视障人士提供安全出行保障,同时也是城市文明的重要体现。针对盲道安全隐患,执法局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每天安排执法人员对盲道安全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存在机动车、非机动车违停占用盲道的行为,通过贴罚单、贴通知单、锁车轮、拖车等方式进行治理。针对侵占盲道的设施,进行撤除,确保盲道畅通。
二、下步工作安排
1、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全国助残日、国际盲人日等契机,通过媒体、户外广告等方式宣传无障碍设施的重要性。
2、强化日常管理。加派执法人员定期对侵占盲道行为进行巡查、检查,及时疏导侵占盲道行为,确保盲道安全畅通。
衷心希望您继续关注、支持、监督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