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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
关于治理我市公共车位占用的提案
(第166号)的答复
赵向臣提案者:
您提出的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关于治理我市公共车位占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我市机动车保有量迅猛增长。截至目前,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经突破47万辆,小型车保有量突破40万辆。一方面,体现我市经济及大额消费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给交通环境带来巨大压力。由于历史原因,我市建筑物配建停车位严重不足、马路牙石以上区域空间不足(双台子区尤为明显)、商业区居住区附近次支路横向宽度不够,多方面原因导致停车困难。
停车困难在商业区表现尤为明显,甚至已经影响出行购物体验。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临街商铺为一己私利,用各种方式占用公共停车位另作他用,使得停车更加困难。市公安交警支队采取以下措施开展整治工作。
一、开展联合执法。占用公共停车位行为,马路牙石以上、以下区域均有发生,因此,支队联合城管部门,依托网格化管理模式,通过加强巡逻,及时发现并处理商家占用公共停车位行为,恢复公共停车位停车功能。
二、持续清理僵尸车。交警部门、城管部门、街道、社区,对排查出的僵尸车汇总,能够联系上的告知挪走,拒不挪走或无法通知的,将拖移至指定停车场,恢复公共停车位停车功能。
三、推动设置公共停车场。我市停车场大致分三类。1.公共停车场,依据规划设置供公众使用;2.经营性停车场,城管部门备案后经营;3.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供内部员工使用。作为解决停车问题的主要手段,交警支队一直积极推进停车场建设,争取数量更多、容量更大的公共停车场投入使用。同时,主动协调临街单位夜间开放内部停车场,缓解周边小区夜间停车刚需压力。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马罡
联系电话:13904274445
盘锦市公安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