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关于规范我市学校门口无照经营行为的提案》(第192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7-16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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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

关于规范我市学校门口无照经营行为的提案(第192号)的答复

李泓胜提案者

您提出的对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关于规范我市学校门口无照经营行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交警支队始终高度重视学校周边交通秩序问题,针对您的提案,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交通秩序管理。排查整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特别是门口道路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栏等设施不完善、不规范问题;在学校周边条件允许道路设置路内停车泊位,尽最大努力满足家长接送学生车辆停车需求,缓解学校门口集中接送交通压力;保障的同时,对不听从民警指挥,严重影响通行的车辆进行处罚。

、严格落实“护学岗”勤务模式。加强巡逻管控,及时调整警力部署,整合警力,采取定岗、定员、定路段的形式,加强校园周边日常管控工作,进一步合理配置警力,依据各学校放学时间点,有针对性地进行警力倾斜,同时提高执勤民警的上路率和管事率,不断改进完善勤务制度,推进警务效能最大化。加强周边的动态管理,确保城区校园周边有序、畅通;在上下学的车流人流高峰时段,安排专门警力在学校门口和学校周边主要路段开展交通秩序维护和疏导。民警根据现场实际,采取临时管控措施,包括禁止掉头、禁止左转等,确保重点时段和易发生交通拥堵路段的安全、畅通。

三、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各中小学校,通过举行主题班会、主题讨论会等形式,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组织学生参加警营开放活动,讲解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增进广大中小学生对交通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配合交通运输局、公交客运集团,增加公交进校园的范围和车次,缓解学校门前停车压力。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人:马罡

联系电话:13904274445

盘锦市公安局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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