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辽宁慈善奖”候选对象公示
发布日期:2025-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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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第四届“辽宁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辽民慈函〔2025〕104号)要求和市委对我市开展第四届“辽宁慈善奖”评选推荐工作的批示意见,市民政局组织开展了候选对象推荐申报工作,经有关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拟推荐(排名不分先后):
一、第四届“辽宁慈善奖”的“捐赠企业奖”候选对象
1.盘锦鹤乡旺升肉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2.盘锦金典置业有限公司
(二)第四届“辽宁慈善奖”的“慈善工作者奖”候选对象
1.姚楠(女),盘锦市大洼区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社工
2.杨艳新(女),盘锦市大洼区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社工
3.王薇(女),盘锦市大洼区民政局慈善服务室主任
现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8月19日0时至8月25日24时。公示期间,对推荐对象如有异议,可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盘锦市民政局反映。反映情况应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延威 联系电话:0427-2824898
电子邮箱:pjsmzj@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