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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

发布日期:2025-08-29 浏览次数:0

盘锦市环境科学学会等6家社会团体2025828日被处以行政处罚。现将信用修复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盘锦市环境科学学会      

民罚决字〔2025〕第(9)号

2.盘锦市营养健康协会  

    盘民罚决字〔2025〕第(10)号

3.盘锦市装饰协会  

    盘民罚决字〔2025〕第(11)号

4.盘锦市辽河口文化研究会      

    盘民罚决字〔2025〕第(12)号

5.盘锦市石油沥青协会         

    盘民罚决字〔2025〕第(13)号

6.盘锦市安徽商会    

    盘民罚决字〔2025〕第(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机关将把行政处罚信息上报至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目前,行政处罚信息已经广泛应用于行政管理、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资金补贴、项目申报、评先选优、资质资格认定、金融信贷等领域,信息公示期间可能对被处罚单位的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影响。
    按照《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0规定,被处罚单位将被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本机关自被处罚单位完成注销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对信用信息公示和修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咨询电话:0427-28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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