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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盘锦市2025年家政服务职业项目化培训需求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0-11浏览次数:530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关于印发《辽宁省家政服务职业技能专项培训行动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一步促进我市家政服务职业化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家政服务需求,现就我市项目化培训需求进行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聚焦企业用工需求与劳动者技能提升,建立“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培训模式,为推动我市项目化培训全面稳妥有效落实打好基础。

二、征集对象

我市域内企业、行业协会等有培训需求的单位。

三、项目范围

(一)项目类别

《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的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

(二)产业领域和职业(工种)

1.优先征集养老、家政、照护、康养等领域相关职业工种。

2.立项职业(工种)须为我市发布的政府补贴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内的职业(工种)。

四、需提交材料

1.填写《项目化培训岗位需求登记表》(附件)

2.提交立项申报书,主要包括项目必要性、岗位需求、技能等级、培训对象、人数、内容、时长、合格标准、评价方式等内容。

五、时间安排

1.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年底

2.材料提交:将加盖公章的立项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pjjypxk@163.com

联系人:宁璐    联系电话:0427—2829166

六、其他说明

1.立项单位需确保申报信息真实有效,虚假申报将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2.后续将通过市人社局官网通知通告专栏发布培训目录清单等信息,请持续关注。

附件:项目化培训岗位需求登记表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4   

 

 

 

 

附件:

家政职业技能专项培训(项目化培训)

岗位需求登记表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类型

□企业    □院校    口其他_

单位地址

 

联系人及职务

 

联系电话

 

需求信息

示例:1.养老护理5人,养老护理员五级

2.月嫂5人,母婴护理专项职业能力证;

3.健康照护专业20名学生需要养老护理员培训;

培训具体要求

示例:培养目标为养老护理员五级/母婴护理专项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培训不低于80学时

培训完成时间

##年##月##日前

考核评价方式

□企业自主评价 □第三方社会评价 □专项职业能力考核

培训机构建议

本单位/##培训学校/人社部门统一安排

申报单位意见

 

 

 

 

 

             申报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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