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盘锦市家政领域职业技能项目化示范培训第二批目录清单的通知
各区县人社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盘锦市家政服务职业技能专项培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盘人社发〔2025〕57号)要求,经单位申报、部门审核,现将我市家政领域职业技能项目化示范培训第二批目录清单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训机构范围
盘锦市区域内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已具备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资质的机构等。
二、承训机构申报
1.有意向的单位和机构,请于2026年5月6日前向同级人社部门提交备案培训计划书,将加盖公章的培训计划书报送至同级培训业务经办部门。
2.培训计划书中必须明确培训方式、培训内容、教学计划、课时设计、师资配备、考核评价标准及方式、保障学员技能提升(学员就业率)的措施。
3.承训申报单位需确保报送信息真实有效,虚假申报将取消承训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三、查询与咨询
后续经审核通过的项目化培训示范班将在市人社局官网向社会公示,请持续关注。
联系人:宁璐 电话:0427-2829166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