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物业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党建引领和业主自治组织建设
(一)加强物业行业党组织建设。我们充分发挥各级物业行业党组织作用,引导物业企业进一步扩大党组织覆盖面,推动符合条件的物业企业和物业项目党组织应建尽建,深入推进物业企业(项目)党组织建设。协调街道、社区加强对物业项目、业主委员会党建工作的指导,打造物业行业党建品牌。
(二)加强业主自治组织建设。我们督导各区县住建部门继续加大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换届工作推进力度,协调指导街道(镇)加强对业主委员会人选的推荐和审核把关,提高业主委员会人选质量。年底前,全市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要实现100%全覆盖。
(三)持续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引导业主选择适合的物业管理模式,实现无物业管理小区动态清零,并逐步提高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比例。
二、提高物业企业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一)推进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责任落实。督促物业企业严格依法依合同约定履行物业管理责任,全面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确保小区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完好、环境整洁、管理有序,切实提升物业服务品质。
(二)加大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公示力度。督促物业企业全面完善落实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制度,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年内,所有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小区,各楼栋单元门内公示公共专营单位维修服务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方式工作要做到全覆盖,方便业主咨询、报修和投诉举报。
(三)健全完善物业服务投诉受理机制。督促指导物业企业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健全完善物业服务质量保障体系和矛盾纠纷前端预防化解机制,及时妥善解决业主的合理诉求,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小区,进一步降低投诉量。同时,做实市、县(区)、街道三级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分级研究解决各类物业矛盾纠纷。市、县(区)住建局和街道(镇)要做好本级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切实发挥工作协调、监督考核、矛盾排查作用,推动和保障联席会议制度的落实。
三、进一步加大行政部门监管力度
(一)加强对物业企业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落实网格精细化管理工作有关要求,强化对物业企业管理服务情况的督导检查,指导、督促物业企业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建立管理信息公开制度,纠正物业企业管理不到位、服务态度差等问题。继续开展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化考核工作并及时公示考核结果,加强物业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完善落实物业企业“红黑榜”制度,探索推进物业企业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
(二)加强对住宅小区安全管理的督导检查。督促指导物业企业认真落实住宅小区安全管理责任,加强电梯、消防等设施设备的维养管理,确保使用安全,加强对小区其他公共活动场地和器材、用电设施设备、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及停放、高空坠物(抛物)、汛期防汛排涝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值班值宿制度,建强配齐救援抢险队伍,备足备齐应急物资,适时开展防汛、消防等应急演练,杜绝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发生各类意外和突发安全事故。
联 系 人:周军伟
联系电话:2822013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