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继续加强小区供电设备管理服务的建议》(第83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6-20 浏览次数:71

马月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继续加强小区供电设备管理服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住宅小区电力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为加强小区安全管理,我局配合市消安委起草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住宅小区和学区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市住建局、市工信局负责督促供电公司对全市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开展全面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住宅小区公共区域电力线路是否存在老化、私拉乱接、超负荷运行问题,小区电力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是否到位;本次专项排查整治时间到2025年7月31日。届时将对全市住宅小区电力设施情况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并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目前,正在由各区县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组织本辖区开展排查整改工作。

二、多措并举,积极推进老旧电力设施改造

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全市住宅小区和学区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供电公司对自管范围的电力设施隐患问题建立台账,逐项整改销号;对于非供电公司管理范围的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存在的问题,根据供电企业排查出的问题台账,我们督促物业企业,对供电公司排查发现存在超期服役、安全隐患问题严重的电力设施(如使用15年以上的老旧变压器、破损严重的配电箱等),及时向业主大会或业委会报告,协调资金启动更新改造。同时,协调各区县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对非供电公司管理范围的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整改措施,尽快完成整改,保障小区电力设施安全运行。

联 系 人:周军伟

联系电话:2822013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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