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妮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推进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推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部署,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为其中的重要工作内容。按照《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7588)和《在用电梯安全评估规范》(GB/T426)等相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对投入使用时间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安全隐患突出、群众更新意愿强烈的住宅电梯,结合隐患排查或安全风险评估情况进行更新、改造。盘锦市积极响应国家关于电梯更新的工作要求,组织各区县、辽滨经开区对全市15年以上老旧电梯进行全面摸排,并组织街道社区征集业主意见。最终确定,2025年计划改造更新老旧住宅电梯486部。(其中:20年以上老旧电梯108部、15-20年老旧电梯378部。)建设地点涵盖盘锦市双台子区、兴隆台区、大洼区、盘山县。具体建设内容包括电梯拆除及安装,楼道装修恢复等。目前,已完成项目申报、发改重大项目库入库等前期准备工作。正在等待国家、省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将尽快组织施工建设,确保按时完成电梯更新改造工作,保障居民出行安全。
二、加强维修资金使用管理
为加强物业维修资金监管工作,2025年我们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市本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流程和申请表格及补充材料范本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维修资金使用流程,简便维修资金使用程序,切实方便业主使用维修资金维修住宅电梯,保障业主安全用梯。同时,我局组织街道社区、物业企业、业委会召开培训会议,加强维修资金使用相关培训;提高街道社区、物业企业人员关于维修资金使用方面的专业能力,确保维修资金依法依规及时、有效使用。
联 系 人:周军伟
联系电话:2822013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0日